本政策旨在为ICB制定其电子和纸质记录的管理安排提供框架。本政策确保ICB能够遵守有关记录的法律和专业义务,尤其是在以下方面:
- 1958年公共记录法
- 2018年数据保护法
- 1990年获取健康记录
- 2000年信息自由法案
- 2000年调查权力监管法
- 2016 年一般责任保护条例 (GDPR)
- 2016年医疗和社会护理记录管理实践守则
不遵守相关规定可能会损害 ICB 的声誉,并可能被信息专员处以最高 50 万英镑的罚款。.
本政策适用于所有记录,并适用于所有在ICB工作或代表ICB工作的员工(包括雇员、在ICB工作期间的全科医生诊所成员、承包商、临时工、借调人员、学生和志愿者)。本政策也涵盖在综合团队中工作的员工所创建的记录。.
记录管理政策保存期限表